故例
詞語意思:
慣例;舊規。
分詞解釋:
慣例:
①一向的做法;常規:拓破慣例丨因循慣例丨國際慣例。
②司法上指法律沒有明文規定,但過去曾經施行、可以仿照辦理的做法或事實。
● 例
◎ 可以做依據的事物:例證。例題。舉例。例句。例如。
◎ 規定:例外(不按規定的,和一般情況不同的)。體例。凡例。條例。破例。發凡起例。
◎ 按規定的,照成規進行的:例會。例假。例行公事。
◎ 調查或統計時指合于某種條件的具有代表性的事情:事例。病例。案例。
● 故
◎ 意外的事情:事故。變故。故障。
◎ 原因:緣故。原故。
◎ 有心,存心:故意。故殺(有意謀殺)。明知故犯。
◎ 老,舊,過去的,原來的:故事(a.舊事,成例;b.有連貫性的比較完整的事情,比較適合于口頭講述,“事”讀輕聲)。故人。故鄉。故土(故鄉)。故園(故鄉)。故居。故國(故鄉,亦指祖國)。故紙堆(泛指舊而多的文籍)。革故鼎新(“革”,除去;“鼎”,更新;破除舊的,建立新的)。故步自封(“故步”,原來的步子;“封”,限制;喻安于現狀,不求進取。亦作“固步自封”)。
◎ 朋友,友情:親故。沾親帶故。
◎ 死亡(指人):故去。病故。
◎ 所以,因此:故此。故而。
◎ 古同“顧”,反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