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判

舞判
詞語解釋
謂扮作判官或鍾馗舞蹈。
分詞解釋
舞蹈:
①藝術的一種。以經過提煉、組織和藝術加工的、有規律的人體動作為主要表現手段,反映社會生活,表達人的思想感情。其基本要素是動作姿態、節奏和表情。舞蹈與音樂、詩歌等結合在一起,是人類歷史上最早產生的藝術形式之一。
②雕塑。法國卡爾波作于1869年。表現一群裸體青年男女狂歡跳舞的情景。男青年居中,幾個少女手拉手地環繞著他。作品結構緊湊,形象生動,體態活潑。
③壁畫。法國馬蒂斯作于1909年。描繪由五個女人圍繞一圈,手拉手地跳起圓圈舞。這是馬蒂斯記憶中的法國南方迦太南的圓圈舞。畫面天空運用藍色,地面是綠色,人物則呈紅色,彼此交織在一起,構成了強烈的冷暖對比,達到早期野獸派繪畫藝術的高潮。
判官:
古代佐理地方長官的僚屬。迷信借以指閻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判官筆。

● 舞
◎ 按一定的節奏轉動身體表演各種姿勢:舞蹈。舞技。舞姿。舞會。舞劍。舞女。舞曲。舞臺。
◎ 耍弄:舞弊。舞文弄墨。
● 判
◎ 區別,分辨,斷定:判明。判辨。判據。判讀(利用已知的視覺信息符號來判斷新獲得的視覺信息的含義)。判斷。
◎ 分開,截然不同:判然。判若兩人。判若鴻溝。
◎ 評定:裁判。談判。判卷子。
◎ 司法機關對案件的裁決:判詞。判決。判案。
◎ 古代官名:通判。判官(中國唐、宋兩代輔助地方長官處理公事的人員,傳說中借指閻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

舞判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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