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審
詞語解釋:
上級法院按上訴程序對下級法院的第一審案件所作的審理。我國實行兩審終審制,第二審就是終審。
分詞解釋:
審理:
1.審訊處理。
2.明親王府的理刑官。
法院:
獨立行使審判權的國家機關。
下級:
謂同一組織系統中等級低的組織或人員。
實行:
1.實際的行動。
2.用行動來實現理論﹑綱領﹑政策﹑計劃等。
3.猶德行,操行。
案件:
1.有關訴訟和違法的事件。
2.泛指事件。
第二審
詞語解釋:
上級法院按上訴程序對下級法院的第一審案件所作的審理。我國實行兩審終審制,第二審就是終審。
分詞解釋:
審理:
1.審訊處理。
2.明親王府的理刑官。
法院:
獨立行使審判權的國家機關。
下級:
謂同一組織系統中等級低的組織或人員。
實行:
1.實際的行動。
2.用行動來實現理論﹑綱領﹑政策﹑計劃等。
3.猶德行,操行。
案件:
1.有關訴訟和違法的事件。
2.泛指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