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佐

府佐
詞語解釋
1.指高級官署中的佐治官吏。
2.特指知府的佐貳官。
分詞解釋
知府:
官名。宋代將大郡升為府,遣朝臣出任長官,稱知某府事,簡稱知府。后成定制。明代時成為府一級行政長官的正式名稱,轄州縣。清代沿用。
特指:
[認為某些事物所屬的] 指定范圍或角色。
官吏:
舊時政府工作人員的總稱。
高級:
①(階段、級別等)達到一定高度的:高級神經中樞丨 高級干部丨 高級人民法院。
②(質量、水平等)超過一般的:高級商品丨 高級毛料。


府佐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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