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失

掛失
詞語解釋
遺失票據或證件時,到原發的機關去登記,聲明作廢。
[report the loss of (identity papers,cheques,etc.);report the loss of some bill or document] 到發證機關登記遺失票證的號碼公開聲明作廢
辦好了掛失手續
分詞解釋
登記:
把有關事項或東西登錄記載在冊籍上。
證件:
證明身分﹑經歷等的文件。
遺失:
1.丟失;丟棄。
2.遺漏。
3.失誤;過失。
4.指散失的文章﹑典籍。
5.遺忘;忘記。
6.因失禁而排泄。
作廢:
因失效而廢棄;棄置不用。


掛失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29/1701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