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場

議場
詞語解釋
指議會的講壇。
分詞解釋
講壇:
講臺;泛指講演討論的場所。
議會:
也稱“國會”。通常是資本主義國家的立法機關,并有監督政府等職能。其成員稱議員,大多數由選舉產生,也有一部分由國家元首任命或以特定身份充任。多為兩院制,少數為一院制。有議會的國家不一定實行議會制,也可以實行二元制。

● 場(場)
◎ 平坦的空地,多指農家翻曬糧食及脫粒的地方:場院。
◎ 量詞,指一事起迄的經過:下了一場雨。
◎ 集,市集:趕場。
● 場(場)
◎ 處所,許多人聚集或活動的地方:場子。場地。場所。
◎ 量詞,用于文娛體育活動:場次。
◎ 比賽地,舞臺:上場。下場。粉墨登場。捧場。
◎ 戲劇作品和戲劇演出中因場景變化或人物上下場而劃分的段落:三幕五場。
◎ 物質存在的一種特殊形式:電場。磁場。
● 議(議)
◎ 意見,言論:議論。提議。建議。
◎ 討論,商量:商議。會議。協議。議案。議決。議價。
◎ 評論是非,多指責備:非議。恐招物議。
◎ 舊時文體的一種,用以論事說理或陳述意見:奏議。駁議。

議場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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