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報

京報
詞語解釋
①古代對邸報的一種稱謂。
②1918年10月由邵飄萍在北京創辦。因支持群眾愛國運動,兩次被查封,邵也被軍閥政府以“宣傳赤化”罪殺害。1928年6月在邵妻湯修慧主持下恢復出版,1937年7月終刊。該報副刊《莽原》(魯迅主編)等很有影響。
[official newspaper] 清代北京由報房商人發行出售的類似報紙的出版物,用活體木字排印
分詞解釋
赤化:
共產黨以紅旗為標志,解放前稱無產階級革命或受共產黨的影響為“赤化”。
宣傳:
①告訴傳達:宣傳軍事,指授諸將。
②向群眾說明講解:宣傳黨的政策|宣傳隊員。
稱謂:
對人的稱呼,表示對不同對象的身份、地位、職業、關系等的名稱:對長輩的稱謂要用得恰當。


京報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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