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野戰軍

第三野戰軍
詞語解釋
解放戰爭時期,中國人民解放軍主力之一。由抗日戰爭時期華中新四軍大部和山東八路軍一部發展而成。1945年10月和11月分別組成津浦前線野戰軍(1946年1月改稱山東野戰軍)和華中野戰軍。1947年1月合編為華東野戰軍,陳毅任司令員兼政委。1949年2月改為第三野戰軍。曾參與發動濟南戰役、淮海戰役、渡江戰役。解放了整個華東大陸及沿海大部島嶼。1950年4月,第三野戰軍番號被撤銷,8月并入華東軍區。
分詞解釋
司令員:
中國人民解放軍中負責軍事方面各項工作的主管人員。
第三:
復姓。漢田廣孫田癸為第三氏。見宋鄧名世《古今姓氏書辯證》卷三十。
華東:
指我國東部地區,包括山東、江蘇、浙江、安徽、江西、福建、臺灣七省和上海市。
發動:
①使開始:發動戰爭ㄧ發動新攻勢。
②使行動起來:發動群眾。
③使機器運轉:天氣太冷,柴油機不容易 發動。
一部:
1.一支;一個部分。
2.中醫指人體的一個部位。
3.表數量。用于書籍﹑樂舞﹑車輛﹑機械等。

第三野戰軍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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