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諫

小諫
詞語意思
唐代諫官拾遺的別稱。宋代稱監察御史。
分詞解釋
御史:
1.官名。春秋戰國時期列國皆有御史,為國君親近之職,掌文書及記事。秦設御史大夫,職副丞相,位甚尊;并以御史監郡,遂有糾察彈劾之權,蓋因近臣使作耳目。漢以后,御史職銜累有變化,職責則專司糾彈,而文書記事乃歸太史掌管。
2.喻指起監督作用的人或事物。
監察:
監督各級國家機關和機關工作人員的工作并檢舉違法失職的機關或工作人員。
拾遺:
①拾取他人的遺失物。也比喻輕而易舉:道不拾遺|舉秦如鴻毛,取楚若拾遺。
②補錄缺漏。也指補正別人的缺點過失:拾遺漢事|拾遺補缺|補過拾遺。
③唐代諫官名。


小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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