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局
詞語解釋:
1.宋時指中央機構各部門,又稱百司。
2.指清代鑄錢機構寶泉局及寶源局。
分詞解釋:
寶泉局:
明清時管理鑄造錢幣的官署。詳“寶源局”。
百司:
1.即百官。
2.指官員。
寶源局:
明清時管理鑄造錢幣的官署。元末至正二十一年(公元1361年),朱元璋于應天府設寶源局,掌管鑄錢之事。至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在各行省設寶泉局,與寶源局同鑄“洪武通寶”錢,并禁止私人鑄錢。清承其制,以寶泉局屬戶部,寶源局屬工部。參閱《續文獻通考.錢幣五》。
機構:
①機械的內部構造或機械內部的一個單元:傳動機構ㄧ液壓機構。
②泛指機關、團體或其他工作單位:外交機構ㄧ這個機構已經撤銷了。
③機關、團體等的內部組織:機構龐大ㄧ調整機構。
中央:
1.四方之中。
2.中間。
3.古指國君。
4.今指國家政權或政治團體的最高領導機構。
5.古代以五方配五行,中央表土,土色黃,故又以中央代表黃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