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官

京官
詞語解釋
舊時稱在京城供職的官員。
[capital officials] 中國古代一般稱屬于中央系統的官員為京官,以別于地方官及差遣出外之官。唐代的尚書、中書、門下三省長官以下,都稱為京官
分詞解釋
京城:
指國都。
供職:
擔任職務:在海關供職三十年。
時稱:
猶時譽。
官員:
經過任命的、擔任一定職務的政府工作人員(現在多用于外交場合)。


京官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29/1726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