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堂
詞語解釋:
清代對某些高級官員的稱呼。如都察院﹑通政司﹑詹事府﹑國子監及大理﹑太常﹑太仆﹑光祿﹑鴻臚等寺的長官,概稱京堂。在官文書中稱京卿,一般為三品﹑四品官。中葉以后,成為一種虛銜。
分詞解釋:
國子監:
我國封建時代最高的教育管理機關,有的朝代兼為最高學府。
稱呼:
1.叫。對人呼喚其身份﹑名稱等。
2.表示被招呼對象的身份﹑地位﹑職業等等的名稱。
都察院:
官署名。明清時的監察機構。1382年明太祖廢漢以來的御史臺,設都察院。專司巡按州縣,考察官吏,整飭風紀。1723年以六科給事中并入,合稱科道。
在官:
1.在職為官;任職于官署。
2.謂在官府有名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