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賜

予賜
詞典解釋
予告和賜告。
分詞解釋
賜告:
1.漢律,官二千石者病滿三月當免。“賜告”謂皇帝優賜其假,準其帶印綬僚屬歸家治病。
2.給假;準予告假。
3.宋代皇子納妻的一種儀式。見《宋史.禮志十八》。
予告:
1.漢代二千石以上有功官員依例給以在官休假的待遇,謂之予告。告,休假。
2.后代凡大臣因病﹑老準予休假或退休的都叫予告。

賜(賜)
◎ 給,舊時指上級給下級或長輩給小輩:賜予。賜死。賞賜。恩賜。
◎ 敬辭:請賜教。希賜函。
◎ 賞給的東西,給予的好處:厚賜。受賜良多。

◎ 同“余”,我:予智自雄(自夸聰明,妄自夸大)。予取予求(原指從我這里取,從我這里求;后指任意索取)。

◎ 給與:予以。賜予。賦予。給予。生殺予奪(亦作“生殺與奪”)。

予賜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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