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審

第一審
詞語解釋
法院對案件的最初一級審判。在我國,普通的第一審案件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但是性質較嚴重、問題較復雜、影響較重大的第一審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別由中級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審就是終審。
分詞解釋
重大:
1.謂物體大而沉重。
2.大而重要。
3.指高而重要的官位。
4.指詩文風格凝重,氣象闊大。
復雜:
(事物的種類、頭緒等)多而雜:顏色復雜ㄧ復雜的問題ㄧ復雜的人際關系。
管轄:
管理;統轄(人員、事務、區域、案件等):管轄范圍丨直轄市由國務院直接管轄。
性質:
事物本身所具有的與他事物不同的特征:問題的性質|社論帶有指導性質的。
普通:
平常;一般:街上跑的桑塔納轎車已是很普通的小車了|她的大衣式樣雖普通,料子可挺好。

第一審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29/1736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