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知
詞語意思:
1.責罰包庇罪人﹑知情不言者。
2.貶謫到某處做官。
分詞解釋:
知情:
1.了解事件的原委情狀。
2.特指了解有關案件的情況。
3.領情。
包庇:
袒護或掩護(壞人、壞事):互相包庇ㄧ包庇貪污犯。
貶謫:
封建時代指官吏降職,被派到遠離京城的地方。
做官:
1.獲得官員的職位。
2.擁有或帶有職位的人。
責知
詞語意思:
1.責罰包庇罪人﹑知情不言者。
2.貶謫到某處做官。
分詞解釋:
知情:
1.了解事件的原委情狀。
2.特指了解有關案件的情況。
3.領情。
包庇:
袒護或掩護(壞人、壞事):互相包庇ㄧ包庇貪污犯。
貶謫:
封建時代指官吏降職,被派到遠離京城的地方。
做官:
1.獲得官員的職位。
2.擁有或帶有職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