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奪生殺

予奪生殺
詞典解釋
《周禮.天官、大宰》的“八柄”中有予、奪、生、誅(責備)等權力。后泛指帝王掌握的賞罰生死大權。
分詞解釋
掌握:
①控制;主持:掌握主動|掌握政權|掌握分寸。
②了解、熟習并加以運用:掌握知識|掌握技術|掌握規律。
權力:
1.權位,勢力。
2.指有權力。
3.指職責范圍內的領導和支配力量。
責備:
①要求完備,盡善盡美:求全責備|君子不責備于一人。
②批評;責怪:接待工作沒做好,看來責備是免不了的|受了責備,心里怪委屈的。
八柄:
古代帝王統馭臣下的八種手段﹐即爵﹑祿﹑予﹑置﹑生﹑奪﹑廢﹑誅。
帝王:
①君主制國家的最高統治者。
②帝和王。即君主國的最高統治者和最高封爵:帝王將相。


予奪生殺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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