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政
詞語解釋:
爭奪政權。
分詞解釋:
政權:
①指國家權力,即統治階級對被統治階級實行政治統治的權力。具有強制性,由軍隊、警察、法庭、監獄等保證其實現。
②體現國家權力、行使國家職能的機關的總稱。
爭奪:
1.亦作“爭敚”。
2.爭斗奪取;爭著奪取。
● 政
◎ 治理國家事務:政治。政府。政黨。政權。政綱。政策。政令。政績。政見。政客(為個人或某一集團利益從事政治活動的人)。政局。政變。參政。議政。
◎ 國家某一部門主管的業務:財政。郵政。民政。
◎ 家庭或集體生活中的事務:家政。
◎ 姓。
● 爭
◎ 力求獲得,互不相讓:爭奪。競爭。爭長論短。
◎ 力求實現:爭取。爭氣。爭勝。
◎ 方言,差,欠:總數還爭多少?
◎ 怎么,如何(多見于詩、詞、曲):爭不。爭知。爭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