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狀
詞語意思:
1.具結。
2.施行刑罰。
分詞解釋:
施行:
根據既定方針、辦法、規章等做:按章施行|本條例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具結:
舊時對官署提出表示負責的文件:具結完案ㄧ具結領回失物。
刑罰:
法院懲罰罪犯的強制方法。內容為剝奪罪犯的某種權益--財產、政治權利、人身自由以至生命。是國家權力的組成部分,也是國家得以存在的必要條件。一般分為主刑和附加刑。
● 責(責)
◎ 分內應做的事:責任。盡責。負責。職責。專責。責無旁貸。
◎ 要求:責求。責令。責成。
◎ 指摘過失:責備。責怪。斥責。責罰。譴責。
◎ 質問,詰問:責問。責難。責讓。
◎ 舊指為了懲罰而打:鞭責。杖責。
● 狀(狀)
◎ 形容,樣子:狀貌。奇形怪狀。
◎ 情況,情形:狀況。病狀。現狀。
◎ 敘述,描寫:狀語。狀其事。寫情狀物。
◎ 舊時敘述事件的文辭:行狀。訴狀。供狀。
◎ 特種格式的憑證:獎狀。委任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