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戰
詞語解釋:
戰斗;戰爭。
[fight] 戰爭;打仗
長期爭戰
分詞解釋:
戰爭:
為實現一定的政治和經濟目的而進行的武裝斗爭。是人類歷史出現階級以后的社會現象。是階級間、民族間、國家間、政治集團間矛盾斗爭的最高形式,以暴力手段反映政治實質。經濟是戰爭的物質基礎,科學技術的發展水平決定戰爭的方式,保存自己和消滅敵人是戰爭的基本原則。有正義戰爭、非正義戰爭兩類。
戰斗:
①敵對雙方兵團、部隊、分隊、飛機、艦艇間進行的武裝沖突。是實現戰爭目的的主要手段。是戰役的組成部分。有進攻和防御兩種基本類型。
②泛指斗爭。
● 爭
◎ 力求獲得,互不相讓:爭奪。競爭。爭長論短。
◎ 力求實現:爭取。爭氣。爭勝。
◎ 方言,差,欠:總數還爭多少?
◎ 怎么,如何(多見于詩、詞、曲):爭不。爭知。爭奈。
● 戰(戰)
◎ 打仗:戰爭。戰機。戰績。戰略。戰術。戰國(我國歷史上的一個時代)。
◎ 泛指爭斗,比高下:論戰。爭戰。
◎ 發抖:戰抖。寒戰。膽戰心驚。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