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期
詞語意思:
規定期限。
分詞解釋:
規定:
①對某一事物做出關于方式、方法或數量、質量的決定:規定產品的質量標準丨不得超過規定的日期。
②所規定的內容:關于職工退職、退休問題,中央已經有了規定。
期限:
限定的日子或最后時間:一個月的期限|期限未到。
● 責(責)
◎ 分內應做的事:責任。盡責。負責。職責。專責。責無旁貸。
◎ 要求:責求。責令。責成。
◎ 指摘過失:責備。責怪。斥責。責罰。譴責。
◎ 質問,詰問:責問。責難。責讓。
◎ 舊指為了懲罰而打:鞭責。杖責。
● 期
◎ 規定的時間,或一段時間:定期。限期。期限。學期。
◎ 量詞,用于刊物或其他分期的事物:第五期。
◎ 盼望,希望:期望。期冀。期盼。期待。
◎ 限度:“征斂無期求索無度”。
◎ 必,決定:“期死,非勇也”。
◎ 〔期頤〕指人活到一百歲。
◎ 地質學上指在一個國境內或一個大區域內,小于“世”的地質年代單位。
● 期
◎ 一周年,一整月:期年。期月。期服(古代喪服名,要穿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