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質

持質
詞語解釋
劫持人質。
分詞解釋
人質:
被一方強制扣留并以其生命作抵押迫使另一方接受某些條件的人。1949年《關于戰時保護平民的日內瓦四公約》規定,禁止拘捕人質;任何殺害人質的行為都屬于戰爭罪。1979年聯合國大會通過《反對劫持人質國際公約》,規定對劫持人質的罪犯,應予以起訴和懲罰。
劫持:
要挾;挾持:劫持飛機。

● 持
◎ 拿著,握住:持筆。持槍。持牢(把穩)。
◎ 遵守不變:堅持。持久。持操(保持節操)。持之以恒。
◎ 主張,掌管:主持。持平。持國。持重。持之有故(立論有根據)。
◎ 對待,處理:持身(對待自己)。持盈。持勝。
◎ 扶助:支持。撐持。
● 質(質)
◎ 本體,本性:物質。流質(流動的不是固體的東西)。實質。質言(實言)。沙質。本質。質點。品質。性質。素質。資質。
◎ 樸素,單純:質樸。質直。
◎ 問明,辨別,責問:質疑。質問。質詢。對質。
◎ 抵押或抵押品:人質。
◎ 古同“贄”,禮物。

持質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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