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以
詞典解釋:
給以。
[give;grant] 給以
予以反駁
分詞解釋:
給以:
給:職工生病的時候,應當給以幫助ㄧ對于勞動競賽中優勝的單位或個人。應該給以適當的獎勵。給以’后面只說所給的事物(并且多為抽象事物),不說接受的人。要是說出接受的人,‘給以’就要改成‘給’:職工生病的時候,應當給他幫助ㄧ對于勞動競賽中優勝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他們適當的獎勵。
● 以
◎ 用,拿,把,將:以一當十。以苦為樂。以身作則。以鄰為壑。以訛傳訛。以往鑒來。
◎ 依然,順,按照:以時啟閉。物以類聚。
◎ 因為:以人廢言。勿以善小而不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 在,于(指時日):“子厚以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
◎ 目的在于:以待時機。以儆效尤。
◎ 文言連詞,與“而”用法相同:夢寐以求。
◎ 用在方位詞前,表明時間、方位、方向或數量的界限:以前。以內。
◎ 用在動詞后,類似詞的后綴:可以。得以。
◎ 古同“已”,已經。
◎ 太,甚:不以急乎?
◎ 及,連及:富以其鄰。
● 予
◎ 同“余”,我:予智自雄(自夸聰明,妄自夸大)。予取予求(原指從我這里取,從我這里求;后指任意索取)。
● 予
◎ 給與:予以。賜予。賦予。給予。生殺予奪(亦作“生殺與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