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有
詞語意思:
追求實有的形態。
分詞解釋:
追求:
①竭力尋找或探索:追求真理|追求名利地位|他一生都在追求著光明。
②特指向異性求愛:他狂熱地追求這位姑娘。
③長篇小說。茅盾作。1928年發表。大革命失敗后,章秋柳、史循、張曼青、王仲昭等幾個青年知識分子憤世嫉俗,又悲觀失望。有的雖不甘沉淪,想有所追求,但在社會的壓迫下終遭失敗,不能幸免消沉和墮落的命運。
形態:
1.形狀神態;形狀姿態。
2.指事物在一定條件下的表現形式。
● 有
◎ 存在:有關。有方(得法)。有案可稽。有備無患。有目共睹。
◎ 表示所屬:他有一本書。
◎ 表示發生、出現:有病。情況有變化。
◎ 表示估量或比較:水有一丈多深。
◎ 表示大、多:有學問。
◎ 用在某些動詞前面表示客氣:有勞。有請。
◎ 無定指,與“某”相近:有一天。
◎ 詞綴,用在某些朝代名稱的前面:有夏。有宋一代。
● 有
◎ 古同“又”,表示整數之外再加零數。
● 責(責)
◎ 分內應做的事:責任。盡責。負責。職責。專責。責無旁貸。
◎ 要求:責求。責令。責成。
◎ 指摘過失:責備。責怪。斥責。責罰。譴責。
◎ 質問,詰問:責問。責難。責讓。
◎ 舊指為了懲罰而打:鞭責。杖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