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罪

徒罪
詞語解釋
1.徒刑之罪。
2.泛指罪罰。
分詞解釋
泛指:
1.謂手指輕彈琴弦。
2.謂不專指一事或一人。
罪罰:
懲辦;處罰。
徒刑:
將罪犯監禁于特定場所,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刑罰。分為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

● 徒
◎ 步行:徒步。徒涉。
◎ 空:徒手。
◎ 白白地:徒然。徒勞無益。
◎ 只;僅僅:家徒四壁。
◎ 從事學習的人:徒弟。徒工。學徒。師徒。
◎ 同一派系或信仰同一宗教的人:信徒。教徒。黨徒。
◎ 人(多指壞人):匪徒。暴徒。賭徒。叛徒。
◎ 剝奪犯人自由的刑法:徒刑。
● 罪
◎ 犯法的行為:犯罪。罪人。認罪。有罪。罪惡。罪名。罪魁。罪行。罪證。罪責。罪孽(迷信的人認為應受到報應的罪惡)。罪不容誅。
◎ 過失,把過失歸到某人身上:功罪。罪愆。罪尤(“尤”,過失,罪過)。歸罪于人。
◎ 刑罰:判罪。畏罪。待罪。請罪。
◎ 苦難,痛苦:受罪。

徒罪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29/1754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