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緣

冥緣
詞語解釋
佛教語。謂隱微難見的三世因緣果報。
分詞解釋
佛教:
世界上主要宗教之一,相傳為公元前六至五世紀古印度的迦毗羅衛國(今尼泊爾 境內)王子釋迦牟尼所創,廣泛流傳于亞洲的許多國家。西漢末年傳入我國。
因緣:
1.機會;緣分。
2.依據;憑借;攀附。
3.勾結。
4.羅織罪名,加以構陷。
5.牽合,比附。
6.發端;緣起。
7.原因。
8.佛教語。佛教謂使事物生起﹑變化和壞滅的主要條件為因,輔助條件為緣。
9.舊時常以宿世的“因緣”來解釋人們今生的關系。猶言緣分。
10.關系。
11.姻緣。因,通“姻”。
三世:
1.指祖孫三代。
2.指《春秋》公羊家主張的歷史演變的三個階段,即所見世﹑所聞世﹑所傳聞世。《公羊傳.隱公元年》:“所見異辭,所聞異辭,所傳聞異辭。”何休注略云:“于所傳聞之世,見治起于衰亂之中,用心尚粗粗,故內其國而外諸夏”;“于所聞之世,見治升平,內諸夏而外夷狄”;“至所見之世,著治太平,夷狄進至于爵,天下遠近大小若一”。清錢謙益《玉劍尊聞序》:“《周官》之六典如故,《公羊》之三世非遐。”康有為據公羊家言曾提出據亂世﹑升平世﹑太平世之說。見《大同書》。
3.佛家以過去﹑現在﹑未來為三世。
4.指《黃帝針灸》﹑《神農本草》和《素女脈訣》三部古醫書。
微難:
精深難能。
果報:
因果報應,是起源于佛教的一種宿命論:果報不爽。


冥緣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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