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失

護失
詞語解釋
為自己的過失辯護。
分詞解釋
自己:
1.代詞。自身﹐本身。
2.自己人。
3.知己親近;關系密切。
辯護:
①為了保護別人或自己,提出理由、事實來說明某種見解或行為是正確合理的,或是錯誤的程度不如別人所說的嚴重:不要替錯誤行為辯護ㄧ我們要為真理辯護。
②法院審判案件時被告人為自己申辯或辯護人為被告人申辯:辯護人 ㄧ辯護律師。
過失:
因疏忽而犯的錯誤。

● 失
◎ 丟:遺失。坐失良機。收復失地。流離失所。
◎ 違背:失約。失信。
◎ 找不著:迷失方向。
◎ 沒有掌握住:失言。失職。失調。
◎ 沒有達到:失望。失意。
◎ 錯誤:失誤。失策。過失。失之毫厘,謬以千里。
◎ 改變常態:驚慌失色。
● 護(護)
◎ 使不受侵犯和損害:保護。護衛。護理。護士。護航。護林。辯護。守護。
◎ 掩蔽,包庇:護短。庇護。

護失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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