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符
詞語意思:
即義符。形聲字結構中表示意義的部分,對聲符而言。如“糧”字左邊的“米”,“視”字右邊的“見”,“竿”字上面的“竹”,“盤”字下面的“皿”。意符本身原來也是獨立的字,在形聲字中只作為指明意義類別的符號。
分詞解釋:
中表:
1.指與祖父﹑父親的姐妹的子女的親戚關系,或與祖母﹑母親的兄弟姐妹的子女的親戚關系。
2.里和外。
3.立于中央的標志。
上面:
1.物體的表面。
2.位置較高的地方。
3.指次序在前的。
4.上首。
5.方面;里面。
6.指京師。
7.指官府,上級。
8.指家族輩分較高﹑年齡較大者。
原來:
1.當初;未經改變的。
2.時間副詞。表示發現從前不知道的情況。
意義:
1.謂事物所包含的思想和道理。
2.內容。
3.美名,聲譽。
4.作用,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