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公
詞語解釋:
即太保。周三公之一。負責管飭大臣官吏。
分詞解釋:
大臣:
1.官職尊貴之臣。
2.清代用為官號。如內官有總管大臣﹑軍機大臣等﹐外官有參贊大臣﹑領隊大臣等﹐特遣的稱欽差大臣。至清末盡改各部尚書為大臣﹐侍郎為副大臣。現亦用作君主國家高級官吏之稱。
太保:
①古代三公之一,位次太傅。周代始置,為輔弼國君的重臣。后代沿置,多為大臣加銜,表示恩寵,并無實職。又指太子太保,為輔導太子之官。
②宋元時稱廟祝、巫師為“太保”。
③對綠林好漢的尊稱:所有財物,但憑太保取去。
負責:
①擔負責任:負責后勤工作ㄧ這里的事由你負責。
②(工作)盡到應盡的責任;認真塌實:他對工作很負責。
三公:
周代以司馬、司徒、司空為三公,或以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西漢時以丞相(大司徒)、太尉(大司馬)、御史大夫(大司空)合稱三公。東漢時以太尉、司徒、司空合稱三公,又稱三司,總攬軍政大權。唐宋沿用此稱,已無實權。明清以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作為大臣的最高榮譽頭銜。
官吏:
舊時政府工作人員的總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