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正

奏正
詞語解釋
1.奏請判處。
2.奏請更正。
分詞解釋
奏請:
上奏請示;上奏請求。
更正:
改正已發表的談話或文章中有關內容或字句上的錯誤:更正啟事ㄧ那篇講話要更正幾個字。
判處:
謂法庭依照法律對觸犯刑律者的審理和裁決。

● 正
◎ 不偏斜,與“歪”相對:正午。正中。正襟危坐。
◎ 合于法則的:正當。正派。正楷。正規。正大光明。正言厲色。撥亂反正。
◎ 合于道理的:正道。正確。正義。正氣。
◎ 恰好:正好。正中下懷。
◎ 表示動作在進行中:他正在開會。
◎ 兩者相對,好的、強的或主要的一方,與“反”相對,與“副”相對:正面。正本。
◎ 純,不雜:正色。正宗。正統。純正。
◎ 改去偏差或錯誤:正骨。正誤。正音。正本清源。
◎ 圖形的各個邊的長度和各個角的大小都相等的:正方形。
◎ 指失去電子的,與“負”相對:正電。
◎ 大于零的,與“負”相對:正數。
◎ 姓。
● 正
◎ 〔正月〕農歷一年的第一個月。簡稱“正”,如“新正”。
● 奏
◎ 作樂(yue ㄩㄝ

奏正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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