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

廣州市
詞語解釋
廣東省省會。在省境中部、珠江三角洲北部,西、北、東三江匯合處,京廣、廣九、廣茂三鐵路交點。為中國歷史文化名城。古稱楚庭。1918年設市政公所,1925年設市。人口385萬(1995年)。為中國南方重要城市,最早的對外通商口岸。工商業發達,特產以象牙雕刻、玉雕、廣彩、廣繡、檀香扇等著名。黃埔港為重要的對外貿易港。自1957年起,每年兩次中國出口商品交易會在此舉行。1984年辟為對外開放城市。名勝古跡有光孝寺、六榕寺、越秀山、白云山和黃花崗、中山紀念堂、廣州農民運動講習所舊址等。有中山大學、華南師范大學等高等學校。
分詞解釋
特產:
某地特有的或特別著名的產品。
通商口岸:
以前作為互不往來的總政策的例外而開放,根據條約與其他國家進行商業交往的中國、日本和朝鮮的海港、河流港口和內陸城市。
名勝古跡:
風景優美和有古代遺跡的著名地方。
每年:
一年一度;年年。如:每年賜給的神庥降福。
工商業:
工業和商業的統稱。


廣州市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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