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刑
詞語解釋:
古代市場中的刑罰。包括憲罰(以文書公布罪狀)﹑徇罰(周行示眾)﹑撲罰(鞭打)三種。
分詞解釋:
包括:
包含(或列舉各部分,或著重指出某一部分):語文教學應該包括聽、說、讀、寫四項,不可偏輕偏重ㄧ我說 ‘大家’,自然包括你在內。
公布:
(政府機關的法律、命令、文告,團體的通知事項)公開發布,使大家知道:公布于眾ㄧ公布新憲法ㄧ食堂的賬目每月公布一次。
周行:
1.大路。
2.周官的行列。《詩.周南.卷耳》:“嗟我懷人,置彼周行。”毛傳:“行,列也。思君子,官賢人,置周之列位。”后用以泛指朝官。
3.至善之道。
示眾:
1.顯示于眾人之前。
2.當眾懲罰有罪者以示儆戒。
3.告知大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