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鐺耳
詞語意思:
宋邵伯溫《聞見前錄》卷一:“御史中丞雷德驤劾奏普強占市人第宅,聚斂財賄,上怒叱之曰:‘鼎鐺尚有耳,汝不聞趙普吾之社稷臣乎?’”后以“鼎鐺耳”為責人有耳不聞的典實。
分詞解釋:
御史:
1.官名。春秋戰國時期列國皆有御史,為國君親近之職,掌文書及記事。秦設御史大夫,職副丞相,位甚尊;并以御史監郡,遂有糾察彈劾之權,蓋因近臣使作耳目。漢以后,御史職銜累有變化,職責則專司糾彈,而文書記事乃歸太史掌管。
2.喻指起監督作用的人或事物。
怒叱:
氣憤地指責、謾罵。
聞見:
1.聽到和看見。
2.所聞所見;知識。
3.嗅到。
社稷:
古代帝王、諸侯所祭的土神和谷神。借指國家:宗廟社稷|執干戈以衛社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