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理
詞語解釋:
謂刑法。《荀子.正名》有“刑名從商”之說﹐故稱。
分詞解釋:
荀子:
荀子(約前313-前238)戰國末思想家、教育家。名況,趙國人。他批判和總結了先秦以來的學術思想,發展了唯物主義。認為自然運行法則是不以人們意志為轉移的。提出人定勝天的思想。首創性惡論,重視環境和教育對人的影響。文章說理透辟,結構謹嚴。著作有《荀子》。
正名:
辨正名稱、名分,使名實相符:正名定分|守慎正名。
刑名:
1.戰國時以申不害為代表的學派。主張循名責實,慎賞明罰。后人稱為“刑名之學”,亦省作“刑名”。韓非子亦尚“刑名”。
2.刑罰的名稱。
3.刑律。
4.引申為刑事案件。
5.即刑名師爺。
刑法:
規定什么行為是犯罪,并規定用什么刑罰加以處罰的法律。狹義的刑法僅指具有完整體系和普遍適用性的基本刑事法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廣義的刑法還包括刑事單行法律,如《關于懲治破壞金融秩序犯罪的決定》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自1980年起施行,1997年作了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