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

人保
詞語解釋
謂以個人名義出面擔保的人。
[personal guarantee] 以個人名義作保,通常加蓋私章
我來當人保
分詞解釋
擔保:
①(對某事)負責;保證:他拍胸脯擔保|姐姐出國由舅舅作經濟擔保。
②民法上指為保障債權實現而采取的保證、抵押等行為。如甲向銀行借款,乙為甲提供擔保,保證在規定期內甲履行還款義務,一旦甲不履行義務時,乙予以履行。我國在1995年頒行擔保法,規定了有關事項。刑事訴訟法上的擔保則是為取保候審、保外就醫等提供一定的保證。
個人:
①一個人(跟‘集體’相對):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ㄧ集體領導同個人負責相結合。
②自稱,我(在正式場合發表意見時用):個人認為這個辦法是非常合理的。
出面:
1.以個人或集體的名義做某種事。
2.瑤族婚俗。夫婦生子之后,攜酒同回婦家,稱為“出面”。與俗所謂回門相似,唯時間長短不同。
3.古代南方風俗。長少相干犯,則少者出物,謂之出面。見宋洪邁《容齋四筆.渠陽蠻俗》。
名義:
①名分;資格;稱號:個人名義|代表名義|以革命的名義。
②表面上;形式上:他名義上是幫助我,實際上是羞辱我。


人保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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