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移
詞語解釋:
漢代擬定和發出文件謂之寫移。
分詞解釋:
發出:
①發生(聲音、疑問等):發出笑聲。
②發表;發布(命令、指示):發出號召ㄧ發出通告。
③送出(貨物、信件等);開出(車輛等)。
擬定:
1.一定。
2.決定。
3.起草制定。
文件:
①廣義指組織或個人為處理事務而制作的有信息記錄的各種材料。狹義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對外發出的和內部使用的公文。
②性質相同的記錄組成的集合。按記錄的類型不同,分操作系統文件和數據庫文件兩類。操作系統中的文件僅是一維的連續的字符序列,其中的記錄僅是一個字符組;數據庫中的文件是帶有結構的記錄的集合,由一個或多個數據項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