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書
詞典解釋:
1.《史記》八書之一。
2.泛指論述音樂的著作。
分詞解釋:
論述:
敘述和分析。
八書:
指《史記》的《禮》﹑《樂》﹑《律》﹑《歷》﹑《天官》﹑《封禪》﹑《河渠》﹑《平準》八書﹐其內容是關于對古代社會的經濟﹑政治﹑文化各個方面的專題記載和論述。其后正史皆稱志。
音樂:
藝術的一種。以有組織的音響所構成的藝術形象來表現人的思想感情、反映社會生活。必須通過顯示其實際音響的演唱、演奏才能為聽者所感知而產生藝術效果。節奏、旋律、和聲、管弦樂法為其基本要素和表現手段。分聲樂、器樂兩大類別,又可按體裁、形式分為交響曲、協奏曲、室內樂、合唱、歌曲以及絲竹、吹打、說唱音樂等。在歌劇、舞劇、戲曲、電影等綜合藝術中,音樂是重要的構成因素之一。
著作:
1.用文字表達意見﹑知識﹑思想﹑感情等。
2.著作的成品。
3.見“著作郎”。
史記:
書名。原名《太史公書》。中國歷史上第一部紀傳體通史。西漢司馬遷著,后褚少孫補撰部分內容。全書一百三十篇。記事起自傳說中的黃帝,迄于漢武帝,共三千年左右。分傳記為本紀、世家、列傳;以八書述制度沿革,列十表通史事脈絡。在史學、文學上都有很高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