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業

處業
詞語解釋
謂使人安居并有謀生之業。
分詞解釋
使人:
傭人,奴仆。
謀生:
謀求生活的門路:以手藝謀生。
安居:
古印度婆羅門在雨期禁足的習慣。后為佛教沿用,在古印度雨季的三個月(約5月至8月)里,禁止僧尼外出,說外出易傷草木小蟲,應在寺內坐禪修學,接受供養。這段時期稱“安居期”。在中國,安居期在夏歷四月十六日至七月十五日。

● 業(業)
◎ 國民經濟中的部門:工業。農業。
◎ 職務,工作崗位:職業。就業。
◎ 學習的功課:學業。肄業。畢業。業精于勤。
◎ 重大的成就或功勞:創業。豐功偉業。業績。
◎ 從事:業醫。業商。
◎ 財產:產業。
◎ 既,已經:業已。業經。
◎ 佛教名詞:業報(佛教指善行、惡行的報應)。業障(亦稱“孽障”)。
◎ 姓。
● 處(處)
◎ 居住:穴居野處。
◎ 存在,置身:設身處地。處心積慮。處世。
◎ 跟別人一起生活,交往:融洽相處。
◎ 決定,決斷:處理。
◎ 對犯錯誤或有罪的人給予相當的懲戒:處罰。處決。
◎ 止,隱退:處暑。
● 處(處)
◎ 地方:處處。處所。
◎ 點,部分:長處。好處。
◎ 機關,或機關、團體、單位里的部門:辦事處。籌備處。

處業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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