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義女

貞義女
詞語意思
春秋時,楚伍子胥奔吳至溧陽,乞食于女子。女子食之而嘆曰:“妾獨與母居三十年,自守貞明,不愿從適,何宜饋飯而與丈夫?越虧禮義,妾不忍也。遂投江而亡。”見漢趙曄《吳越春秋.王僚使公子光傳》。后人遂以“貞義女”稱之。
分詞解釋
不忍:
1.不忍心,感情上覺得過不去。
2.不忍耐;不忍受。
3.不收斂。
4.不能忍受;不愿意。
5.舍不得。
守貞:
保持堅貞的節操。多指女子守志不嫁。
丈夫:
1.男子。指成年男子。
2.男子。指男孩子。
3.妻稱夫為丈夫。
4.猶言大丈夫。指有所作為的人。
義女:
1.非己所生而撫養或收認的女兒。
2.行義助人的女子。
公子:
古代稱諸侯的兒子,后稱官僚的兒子,也用來尊稱人的兒子。

貞義女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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