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則

主則
詞典解釋
猶主張,作主。
分詞解釋
主張:
主意,見解;也指持有某種見解:沒了主張|媽媽主張我學美術,爸爸主張我學物理。
作主:
1.制作木主﹑神位。
2.做主人。
3.對某件事作出決定并負全責。


◎ 權力或財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腦:主人。物主。失主(失掉財物的人)。當家作主。
◎ 舊時臣子稱君王,下級稱上級,仆人稱家主:君主。主上。
◎ 對事物的意見或認為應當如何處理,決定:主張。主見。主意。主義。
◎ 對事物有決定權力:民主。自主。主持。主宰。主權(一個國家的獨立自主的權力)。
◎ 最重要的,最基本的:主次。主要。主力。主將。
◎ 預示:早霞主雨。
◎ 舊時為死人立的牌位:木主。神主。
◎ 基督教、伊斯蘭教對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創始人的稱呼。
◎ 姓。
則(則)
◎ 模范:以身作則。
◎ 規程,制度:規則。總則。原則。細則。
◎ 效法:則先烈之言行。
◎ 表示因果關系,就,便:聞過則喜。
◎ 表示轉折,卻:今則不然。
◎ 表示肯定判斷,乃,是:此則余之罪也。
◎ 用在一、二、三……等數字后,列舉原因或理由:一則房子太小,二則參加的人數多。
◎ 與“做”相近(中國宋、元、明代小說、戲劇里常用):則甚(做什么)。
◎ 量詞,指成文的條數:新聞兩則。

主則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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