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

北平
詞語解釋
1928年至1949年10月1日前北京曾用名。
[Beiping] 北京舊稱
分詞解釋
北京:
1.指建康。即今南京市。南朝宋都建康,位在當時疆土之北,因謂之北京。
2.指京口。在今江蘇鎮江市。京口是南朝宋的發祥地,文帝又生于其地,因稱之為北京。
3.指平城。在今山西大同市東北。北魏于太和十九年自平城南遷都洛陽,因稱舊都平城為北京。
4.指太原府。在今山西太原市西南晉源鎮。唐和五代的唐﹑晉﹑漢都發祥于此,因謂之北京。
5.指大名府。今河北大名縣。因宋真宗曾經駐蹕于此。
6.金天眷元年改遼上京臨潢府為北京。故址在今內蒙古巴林左旗波羅城。見《金史.熙宗紀》。
7.金貞元元年遷新都于中都大興府(今北京市),以舊都中京大定府在新都之北,改稱北京。故址即今內蒙古寧城縣西北大明城。見《金史.海陵紀》。
8.明初指開封府。即今河南開封市。
9.明永樂元年,成祖將他做燕王時的封地北平府改為順天府,建北京,即今北京市。永樂十九年,自應天(今江蘇南京市)遷都順天,改北京為京師。洪熙元年,擬還都應天,復改京師為北京。正統六年,定北京為國都,又改稱京師。歷清直至辛亥革命后,相沿不改。但習慣上自明永樂以后都稱北京。參見“北京市”。
日前:
1.往日;以前。
2.猶目前。
3.幾天前。

● 北
◎ 方向,早晨面對太陽,左手的一邊,與“南”相對:北方。北辰(古書指北極星)。北上(古代以北為上,后指去本地以北的某地,與“南下”相對)。北極星(出現在天空北部的一顆亮星,人常靠它辨別方向)。北國(指中國北部)。
◎ 打了敗仗往回逃:敗北。
● 北
◎ 古同“背”,違背,違反。
● 平
◎ 不傾斜,無凹凸,像靜止的水面一樣:平地。平面。平原。
◎ 均等:平分。平行。抱打不平。公平合理。
◎ 與別的東西高度相同,不相上下:平列。平局。平輩。
◎ 安定、安靜:平安。平服。
◎ 治理,鎮壓:平定。
◎ 抑止(怒氣):他把氣平了下去。
◎ 和好:“宋人及楚人平”。
◎ 一般的,普通的:平民。平庸。平價。平凡。
◎ 往常,一向:平生(a.從來;b.終身)。平素。
◎ 漢語四聲之一:平聲。平仄。
◎ 姓。
◎ 〔平假名〕日本文所用的草書字母。
◎ 古同“評”,評議。

北平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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