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因素論

歷史因素論
詞語解釋
一種認為社會歷史由多種因素(原因、條件)決定的理論。將政治、經濟、文化、道德、法律、感性、理性等方面的多種因素平等看待,反對區分主要的和次要的、決定的和非決定的原因。認為社會生活的每一個方面都在同等程度上影響其他方面并受其他方面影響。
分詞解釋
同等:
1.猶同輩。
2.相同,一樣。
感性:
指屬于感覺、知覺等心理活動的(跟‘理性 ’相對):感性認識 。
法律:
由立法機關制定,國家政權保證執行的行為規則。法律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是階級專政的工具之一。
原因:
1.原來因為。
2.造成某種結果或引起另一事情發生的條件。
程度:
1.法度;標準。
2.程限;進度。
3.文化﹑教育﹑知識﹑能力等方面的水平。
4.事物發展達到的狀況。


歷史因素論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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