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擊
詞語解釋:
目睹;親眼看到:目擊者|目擊其事。
分詞解釋:
目睹:
親眼看見:耳聞目睹|目睹慘狀。
目擊者:
1.親眼看見或曾經看見某事或某物因而能夠作出第一手報道的人。
2.參加現場觀察者。
● 擊(擊)
◎ 敲打,或做類似敲打的動作:擊打。擊鼓。擊中。擊破。擊斃。擊水(a.拍打水面;b.指游泳)。旁敲側擊。
◎ 攻打:擊敗。擊毀。打擊。聲東擊西。
◎ 碰,接觸:撞擊。目擊。肩摩轂擊(亦作“摩肩擊轂”)。
● 目
◎ 眼睛:目光。醒目。歷歷在目。目指氣使(用眼光和氣色示意以役使別人,形容驕橫傲慢的神志。亦作“頤指氣使”)。
◎ 看,視:目語。目論(喻沒有自知之明或淺陋狹隘的見解)。
◎ 想要達到的地點、境地或想要得到的結果:目的(亦指箭靶的中心)。
◎ 大項中再分的小項:條目。綱舉目張。
◎ 名稱:數目。巧立名目。
◎ 標題:目錄。
◎ 生物學分類系統上所用的等級之一,在“綱”以下,“科”以上:鳥綱中有雁形目和雞形目。
◎ 孔眼:網目。
◎ 指為首的人:頭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