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可
詞語解釋:
謂奏請之事被允準。
分詞解釋:
奏請:
上奏請示;上奏請求。
允準:
同意,準許。
● 可
◎ 允許:許可。認可。寧可。
◎ 能夠:可見。可能。可以。不可思議。
◎ 值得,認為:可憐。可悲。可親。可觀。可貴。可歌可泣。
◎ 適合:可身。可口。可體。
◎ 盡,滿:可勁兒干。
◎ 大約:年可二十。“潭中魚可百許頭”。
◎ 表示轉折,與“可是”、“但”相同。
◎ 表示強調:他可好了。
◎ 用在反問句里加強反問語氣:都這么說,可誰見過呢?
◎ 用在疑問句里加強疑問語氣:這件事他可同意?
◎ 姓。
● 可
◎ 〔可汗〕中國古代鮮卑、突厥、回紇、蒙古等族君主的稱號。
● 奏
◎ 作樂(yue ㄩ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