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任

方任
詞語意思
一方的重任﹐指地方長官的職位。
分詞解釋
重任:
1.重擔;重負。
2.指車和船的重載或超載。
3.比喻重大責任;重要職位。
4.猶言擔當重任,或委以重任。
一方:
1.一邊。多指遠處。
2.一處。指所居住的地方。
3.一個方面;一帶地方。
4.指物的一部分或事的一方面。
5.一種;一類。
6.猶言一種方法。
7.一種配方或藥方。
8.指東西南北四方之一。
9.數量詞。用于方形的東西。
10.數量詞。用于田地﹑土地。
11.數量詞。指一個方形,猶言一片。
12.宋代《方田法》,以東西南北各千步,當四十一頃六十六畝一百六十步為一方。見《宋史.食貨志上二》及《文獻通考.田賦四》。
13.一面。表示一個動作跟另一個動作同時進行。
14.指事務上相對的兩個方面之一。
15.一萬的隱語。詳“一干一方”。
職位:
1.官位;官銜。
2.機關或團體中執行一定職務的位置。
長官:
1.上級官員﹔上司。
2.眾官之長。多指級別較高的官吏。
3.唐宋時多指縣令。
4.官吏的泛稱。
地方:
①中央以下各級行政區域的統稱:地方政府。
②處所;部位;領域:學校在什么地方|什么地方疼|桀、紂貴為天子,富有四海,地方甚大,戰卒甚眾,而身死國亡。
③部分;方面:這話有對的地方|有些地方你欠考慮。
④地保:令他們報個“暴病身亡”,合族中及地方共遞一張保呈。
⑤本地;當地:地方上的老百姓個個擁護李書記。

方任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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