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兆

火兆
詞語解釋
古代龜卜時灼文呈現的一種兆象。
分詞解釋
古代:
①過去距離現代較遠的時代(區別于‘近代、現代’)。在我國歷史分期上多指19世紀中葉以前。
②特指奴隸社會時代(有的也包括原始公社時代)。
兆象:
征兆跡象。
呈現:
顯露;表現:湖光山色呈現在眼前|呈現出繽紛的色彩。

● 兆
◎ 古代占驗吉兇時灼龜甲所成的裂紋:卜兆。
◎ 事物發生前的征候或跡象,預示:預兆。佳兆。瑞雪兆豐年。
◎ 數名,等于百萬(古代指萬億):兆周(電磁波頻率單位,每秒一百萬周的頻率為一兆周)。
◎ 姓。
● 火
◎ 燃燒,物質燃燒時所發出的光和焰:火力。火燭。火源。火焰。煙火。火中取栗(喻為別人冒險出力,而自己吃虧上當,毫無所獲)。
◎ 緊急:火速。十萬火急。
◎ 指槍炮彈藥等:火藥。火炮。
◎ 發怒,怒氣:火暴。火性。
◎ 中醫指發炎、紅腫、煩躁等的病因:肝火。毒火攻心。
◎ 形容紅色的:火紅。火腿。
◎ 古代軍隊組織,一火十個人。
◎ 姓。

火兆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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