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劾
詞語解釋:
1.上奏章檢舉。
2.指代監察官員。
分詞解釋:
檢舉:
向司法機關或其他有關國家機關和組織揭發違法、犯罪行為。
監察:
監督各級國家機關和機關工作人員的工作并檢舉違法失職的機關或工作人員。
官員:
經過任命的、擔任一定職務的政府工作人員(現在多用于外交場合)。
指代:
謂用抽象概念代替具體事物。
奏章:
向皇帝奏事的本章:奏章奉上而久無音信。
奏劾
詞語解釋:
1.上奏章檢舉。
2.指代監察官員。
分詞解釋:
檢舉:
向司法機關或其他有關國家機關和組織揭發違法、犯罪行為。
監察:
監督各級國家機關和機關工作人員的工作并檢舉違法失職的機關或工作人員。
官員:
經過任命的、擔任一定職務的政府工作人員(現在多用于外交場合)。
指代:
謂用抽象概念代替具體事物。
奏章:
向皇帝奏事的本章:奏章奉上而久無音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