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聽
詞語意思:
謂聽取訴訟之人的陳述。
分詞解釋:
聽取:
接受;聽[意見、反映、匯報等]。如:聽取匯報。
訴訟:
司法機關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參加下,為處理案件而進行的活動。刑事訴訟中還有公安機關參加。以起訴、審判、執行為基本階段,刑事訴訟中還包括偵查(就公訴案件而言)。司法機關(刑事訴訟中還包括公安機關)在訴訟中處于主導地位。因案件性質不同,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
陳述:
敘述,有條理地說:陳述理由|一一陳述。
● 辭(辭)
◎ 告別:告辭。辭訣。辭行。辭世。辭別。
◎ 不接受,請求離去:辭職。辭呈。
◎ 躲避,推托:不辭辛苦。辭讓。辭謝。推辭。
◎ 解雇:辭退。
◎ 同“詞”。
◎ 優美的語言:辭藻。修辭。
◎ 講話;告訴:“請辭于軍”。
◎ 文體的一種:辭賦。陶淵明《歸去來兮辭》。
● 聽(聽)
◎ 用耳朵接受聲音:聽力。聽寫。聽覺。聆聽。洗耳恭聽。
◎ 順從,接受別人的意見:言聽計從。
◎ 任憑,隨:聽任。聽憑。聽之任之。
◎ 治理;判斷:聽訟(審理案件)。聽政。
◎ 量詞,指馬口鐵密封成筒狀以貯藏食物、飲料等:一聽可口可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