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證
詞語解釋:
我國土地改革后由人民政府頒發的土地房產所有證的簡稱。
分詞解釋:
人民政府:
我國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的通稱。
簡稱:
①較復雜的名稱的簡化形式。如中專(中等專業學校)、奧運會(奧林匹克運動會)。
②簡單地稱呼:化學肥料簡稱化肥。
土地改革:
①即“土地革命”。
②某些資本主義國家改革封建土地所有制以促進資本主義發展的措施。與無產階級領導的土地革命在目的和方法上都有不同。
房產:
個人或團體保有所有權的房屋。
頒發:
①發布(命令、指示、政策等):條例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②授與(勛章、獎狀、證書等):頒發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