壯文
詞語解釋:
我國壯族的文字。是1955年創制的以拉丁字母為基礎的拼音文字。共有三十二個字母(包括五個聲調字母)。1957年11月經國務院批準推行。
分詞解釋:
包括:
包含(或列舉各部分,或著重指出某一部分):語文教學應該包括聽、說、讀、寫四項,不可偏輕偏重ㄧ我說 ‘大家’,自然包括你在內。
推行:
1.推廣施行。
2.推動物體向前。
共有:
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或法人對同一財產共同享有所有權。如夫妻共有財產,共同接受他人的贈與等。
基礎:
①建筑物的根腳。
②事物發展的根本或起點:基礎知識 ㄧ在原有的基礎上提高。
③見〖經濟基礎〗。
聲調:
①說話、讀書的腔調。
②字音的高低升降。普通話聲調有陰平、陽平、上聲、去聲四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