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狼
詞典解釋:
河豚的別名。
分詞解釋:
別名:
1.正名以外的名字;異名。
2.《荀子》中的邏輯術語。荀況把概念的基本屬種關系相對地分為“共名”和“別名”兩級。“共名”相當于屬概念,“別名”相當于種概念。
河豚:
魚,頭圓形,口小,背部黑褐色,腹部白色,鰭常為黃色。肉味鮮美。卵巢、血液和肝臟有劇毒。我國沿海和某些內河有出產。也叫鲀。
● 烏(烏)
◎ 指“烏鴉”:烏白馬角(喻不可能實現的事情)。烏飛兔走(喻日往月來,時間流逝)。烏合之眾。
◎ 黑色的:烏亮。烏云。
◎ 無,沒有:化為烏有。
◎ 文言疑問詞,哪,何:烏足道哉?
◎ 古同“嗚”,嗚乎。
◎ 姓。
● 狼
◎ 哺乳動物,形狀很像狗,性殘忍而貪婪,晝伏夜出,能傷害人畜。毛皮可制衣褥:狼狽。狼奔豕突。狼吞虎咽。狼子野心(喻兇惡殘暴的人的狂妄欲望和狠毒用心)。引狼入室(喻引進壞人)。